一、学生成绩、学历学位证书的翻译及证明,由综合档案室提供服务。
二、本人来馆直接办理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查阅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有关证件。
三、凡办理出国留学、移民等需制作中英文成绩单的,一般要一周后提取;如提前索取,则按加急件处理;英文成绩单如自己翻译须按我馆提供的固定模板制作(模板下载),翻译完来馆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打印输出。
四、因故不能来馆直接办理且无法委托他人办理,可由我馆工作人员通过远程服务代为办理。远程服务在来函、来电时须告知本人毕业年限、所学专业、需要份数及邮寄地址。
咨询电话:0773-8283208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北面8楼809室
邮政编码:541006
电子邮箱: @qq.com
五、上述查阅利用和中英文成绩制作、学历学位翻译证明,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费用可通过线上线下扫码支付。
档案资料证明费、翻译费支付码
注意事项
如果发现擅自涂改或伪造成绩及证书,在校生按照学校有关校纪校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已经毕业学生则按照伪造档案交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